Saturday, May 5, 2012

歧視的偽裝

大約三週前,中天電視台節目《大學生了沒》,因為來賓之一在節目中提出了「山地部落的男人都上山打獵,女人在家遊手好閒,通常都會偷情」的言論而引起原住民團體的抗議,要求中天電視台道歉。面對爭議,中天電視台的說明是: 這只是一個笑話,並沒有歧視任何一個族群的動機,請各位觀眾「理性」看待這件事情,並請當初在節目上講這個笑話的女學生道歉。雖然在原住民團體的堅持下,最後節目製作人還是代表節目本身道了歉,不過中天節目部方面對這個風波僅是「深表遺憾」,並沒有代表電視台本身對節目內容的不恰當表達歉意。簡單的說,中天電視台的態度是: 我們講了一個笑話,你不懂得理性欣賞我們的幽默我們感到很遺憾,但因為我們深信我們沒有歧視任何人的意圖,所以我們的所作所為絕對沒有歧視的問題,也因此,我們不需要道歉。


約莫同一個時間,美國HBO電視台的新影集《Girls》開播,這部影集地點設定在紐約布魯克林,一個白人人口約只佔三分之一的地區。但有趣的是,Girls這部影集裡從女主角到她的同事與朋友,幾乎清一色的都是白人。開播之後一位黑人女記者在網路上寫到: 「我希望可以在這個節目裡看到更多的"我"。」 Girls的編劇之一 Lesley Arfin 對這樣的評語顯然不太滿意:她在自己的Tweeter中回應: "What really bothered me most about Precious, was that there was no representation of ME (Precious這部電影讓我不滿的地方,是我在這部電影裡看不見代表我的角色)." 

(Precious (珍愛人生)是一部2009年的美國電影,描述住在紐約哈林區這個體重過重、受虐、不識字而且正懷著她的第二胎的青少年女主角,重新回到學校,希望可以改變她的人生的故事。)

Arfin 沒有多久之後就把自己這段話從帳號中移除了,並且在隔天PO了一段道歉的文字(這段文字後來又被另一段道歉文字給取代)。但對這部影集的眾多批評、Arfin對批評的回應以及Arfin過往不少帶有種族歧視意味的話語,引起了很多的討論。這些討論的中心是一個我個人覺得可以精準的反映出台灣社會許多現象的名詞: Hipster Racism,或者Ironic Racism

我想不出一個對應Hipster這個字更精準的中文翻譯,不過根據牛津字典A hipster is a person who follows the latest trends and fashions (一個追隨所有最新潮流的人),另一方面Ironic Racism這個說法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比較了解這個概念。簡單的說,當我們把所有涉及(種族)歧視的言語都用一個嘲諷、說笑、或是自以為先驅的外表語言包裝之後,難道歧視就不再是歧視了嗎? 如果我們試圖用幽默感、言論自由或是「我要幫助你」的(假)關愛態度淡化掩蓋歧視的本質,歧視的事實就不再存在嗎? 當我們一面散佈歧視的態度一面卻又堅持自己「絕對沒有歧視的意圖」,這樣我們就解套了嗎? 

舉例來說,Arfin最「出名」的兩個例子是,她將上大號這件事情描述為「Take Obama to the White House (帶歐巴馬去白宮)」;如果你覺得這個「無害的笑話」很好笑,請想想,你會希望自己因為某些特質(身高、長相、興趣)而成為他人嘲弄或是用來指涉排泄物的對象嗎? 第二個例子是,Arfin曾在某個訪問中表達Nigger是一個多麼有力量的字,這個字讓她很高興自己選擇了作家這個職業。(Nigger這個字源於十七世紀對於黑人的稱呼,是一個帶有強烈種族歧視意味的詞彙。)

 Arfin對於這個字的熱愛是否應該賦予她自由使用這個字的權利呢?她作家的身分是否允許她隨心所欲的說自己想說的話,使用自己喜好的詞句,不論這些詞彙是否帶有對其他個人與群體的不尊重?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很簡單,正如寫出這篇精彩文章《A Complete Guide to Hipster Racism》的作者Lindy West所說: Because it hurts people。因為用Nigger稱呼非洲裔美國人、指著我們班上瘦小溫柔的那個男孩娘娘腔、質疑我們的女性同事為什麼不乖乖在家帶小孩、或是推論原住民女性是不是長偷情,都對這些對象造成了不快甚至是傷害,不論我們是用玩笑的、嘲諷的、自以為關懷的或是作家般自以為「中立」的角度去使用這些語言。

因為構成歧視的,並不是說話的人的動機與意願,而是接收者的主觀感受,是言語的指涉對象是否感到自己因此受到了污辱或攻擊以及他們是否因為這樣的偏見而落入一個不利的社會情境,甚至因此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所以並不是當發言的人信誓旦旦表示: 「我絕對沒有歧視的意思」,歧視就不成立。這樣說吧,假設我們今天走路撞到了人,儘管我們是無心的,被我們撞到的人的疼痛也不會因此消失,不是嗎?

在反歧視法漸漸受到重視的當代,法令可以規範實質上的歧視(例如性騷擾、不平等的工作環境等等),卻難以防止言語上的歧視。更甚者,他們常常透過各式各樣的話術偽裝(如上所言,笑話、裝可愛、反諷、指導),使我們難以察覺或是挑戰。一個談話節目看似無傷大雅卻汙名化原住民女性的笑話、一個作家以自己的職業作為盾牌對於種族歧視的無所顧忌、一個宗教團體以「關愛協助」為名散佈對不同性向個人的壓迫,或是一個大學教授以多元教育為假象,在課堂上公開傳達歧視同志的思想,這些以各種方式裝扮和呈現的性別、種族與性向歧視充斥在我們的生活中,而他們的發起者卻總在我們試圖挑戰其歧視本質時以「我們並沒有歧視的意圖」迴避問題並且拒絕為他們的失當與錯誤道歉負責,甚至以言論自由作為掩護,試圖合理化他們的惡意與偏見。

但言論自由和言論免責不是同一件事情。運用言論自由的光環,很多人以為這代表了他從此可以說任何他想說的話,表達任何他想要表達的意見,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從此就不需要為我們的言論負責任。是的,歧視者或許可以愛講甚麼就講甚麼,但當這些言論傷害到某些個人或團體時,他們也要有心理準備,其他聽者將以最藐視的神情、最無奈的白眼和最誠懇的鄙視回應他們;假設他們正巧在公開場合或媒體上表達這些意見,那要求他們道歉的聲浪就會不斷而來。因為不論那些歧視的言語有多好的偽裝或是理由,都不能改變他們造成的傷害,而發言者必須為他們造成的傷害所負責。更重要的是,這些歧視的言語不僅對個人或是某個特定的團體造成傷害,他們同時複製與散佈偏見,強化這些被指涉的團體在社會中的弱勢地位。

所以中天電視台為甚麼要道歉? 因為這個「笑話」傷害了原住民女性,並且在我們的社會裡散佈不實的偏見。除了讓笑話的發言人道歉以外,中天更應該明白自己作為一個媒體的社會責任。該節目並非現場節目,而是事前錄製好的,節目製作單位未經審慎思考,就將這樣的節目內容播出,難道不應該負責? 電視台本身難道不應該承擔規範其節目的責任? 這和當天的發言內容原意究竟是不是一個笑話無關,而是這樣的內容不應該以任何形式出現。我對這樣發言的反對,跟我理不理性、有沒有幽默感也無關。在我看來,中天的作法就像是打了人,別人喊痛,他還怪別人皮不夠硬,這樣有道理嗎?

很多人說: 這不過是一件小事情。但我始終相信見微知著的道理,更重要的是,我相信歧視與偏見不分大小、不分程度。只要是歧視,對我們的社會都造成同等的傷害;只要是歧視,都應該要被挑戰、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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